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第五卷 · 毛泽东 · 1951-12-15
📝 摘要:本文是毛泽东为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写的党内通知。文章指示全党在土改完成区将农业互助合作当作大事来抓,旨在纠正刘少奇反对合作化的错误倾向,推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路线的贯彻实施。
💡 核心概念
- 工农联盟 — 通过农业互助合作巩固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的联盟,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 社会主义改造 — 将个体小农经济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历史过程。
- 民主集中制 — 在党内外进行解释并组织实行决议,体现党的组织原则。
👤 相关人物
- 毛泽东 (中共中央主席) — 文章作者,主持制定决议草案,提出农业合作化路线
- 刘少奇 (党和国家领导人) — 被批驳对象,因反对农业合作化路线被指责为右倾错误
- 山西省委 (地方党组织) — 因提交发展互助合作报告而引发路线争论
📅 相关事件
-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制定 (1951-09, 北京) — 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确立农业互助合作方针
- 刘少奇批语事件 (1951-07, 北京) — 刘少奇以个人名义批语指责山西省委报告,反对合作化
- 土地改革完成 (1951-12 前, 全国已完成土改地区) — 作为推行农业互助合作的前提条件
💬 金句
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这是在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解释和实行的。
这个决议草案可以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但不要在党外报刊上发表,因为还是草案。
📜 原文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毛泽东
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兹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一件发给你们,请印发到县委和区委。请即照此草案在党内外进行解释,并组织实行。这是在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解释和实行的,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做。这个决议草案可以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但不要在党外报刊上发表,因为还是草案。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59页)
注释
*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批驳刘少奇反对农业合作化而起草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内通知。一九五一年七月,刘少奇背着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个批语,肆意指责山西省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报告,并发给各地。刘少奇在批语中,反对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把它污蔑为“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同年九月,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在十二月十五日,为印发决议草案写了这个通知,指示全党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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