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第五卷 · 毛泽东 · 1953-05-19
党的建设组织纪律集中统一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 摘要:毛泽东严厉批评刘少奇、杨尚昆未经审阅擅自以中央名义发文的行为,定性为破坏纪律。文章重申了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原则,规定所有中央文件须经其审阅,并责令检查过往文件,强调了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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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句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
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

📜 原文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毛泽东

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九日)

* 这是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杨尚昆的两次书面批评。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

(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

(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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